市政府关于莫城街道1宗(仓储)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
常政复〔2020〕145号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莫城街道1宗(仓储)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请示》(常资规〔2020〕196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上述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请你局抓紧组织挂牌出让相关工作。
附件:莫城街道1宗(仓储)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
常熟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莫城街道1宗(仓储)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 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 面积(㎡) |
地块 用途 |
产业门类 |
规划指标 |
使用 年限 (年) |
建议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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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地块一 |
莫城街道元和塘以东、周塘路以西 |
13363 |
仓储 |
仓储 |
≥1.5 |
≤55% |
≤20% |
50 |
982.1805 |
200 |
地块使用权不得分割销售或分割转让 |
二、竞买人范围及要求
凡具备市产业评价领导小组审核通过书面意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根据江苏省信用办等《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及常熟市信用办等《居住房屋出租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暂行办法》(常信用办〔2018〕1号)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被认定为具有严重失信行为人员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活动。
凡在我市范围内经招标拍卖挂牌方式获得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且未经市政府批准,无故拖欠土地出让金的竞得人,禁止参加本次挂牌出让活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竞买申请人进行竞买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通过的竞买申请人方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报名和缴纳竞买保证金。
三、交地、开、竣工时间、配套基础设施情况及出让价款交付时间
地块位置 |
地块编号 |
交地 时间 |
开、竣工 时间 |
配套基础 设施情况 |
出让价款 交付时间 |
|
莫城街道元和塘以东、周塘路以西 |
地块一 |
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 |
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三年内竣工 |
五通一平 |
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超出部分自动转为本地块的土地出让金,签订成交确认书后60日内交清剩余出让金。 |
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和挂牌竞时间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将于本方案批准后发布公告。公告发布方式:常熟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江苏省土地市场网、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常熟日报上同步发布。
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公告时间不少于20天,申请报名及自由报价时间不少于10天,公告及挂牌时间不少于30天。挂牌截止前一小时,停止更新挂牌价格,停止更新时最高报价作为限时竞价起报价。在挂牌截止后进入限时竞价程序,无论竞买人在自由报价期间是否报价,均可参加限时竞价。限时竞价两次报价时间间隔不超过4分钟,若4分钟内无价格更新,报价最高者即为竞得人。
常政复(2020)145号(市政府关于莫城街道1宗(仓储)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