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4172911/2020-00180
市政府文件 通知
常熟市人民政府
2020-07-30
市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度常熟市高标准农田(池塘)建设项目(任务)》的通知
常政发〔2020〕32号

市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度常熟市高标准农田(池塘)建设项目(任务)》的通知

时间: 2020-07-31 14:17 来源: 常熟市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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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度常熟市高标准农田(池塘)建设项目(任务)》的通知

常政发〔202032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熟国家大学科技园、虞山高新区(筹)、虞山文化旅游度假区(虞山林场)、服装城管委会,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公司):

根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常发〔201830号)、《关于全面推进高标准农田(池塘)建设实施意见》(常办发〔201626号)等文件精神,市级相关部门对各板块申报的2020年度常熟市高标准农田(池塘)建设项目组织了评审,各地根据反馈意见及时进行了修改完善。同时,项目建设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扶持,部分项目已整合省级以上财政资金。全市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池塘)建设项目(任务)现已确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各板块上报的2020年度常熟市高标准农田(池塘)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建设任务)。各板块要按照《常熟市高标准农田(池塘)建设规划(2016-2020年)》中明确的相关建设标准组织实施到位,确保建一片成一片。

二、加快项目推进。高标准农田(池塘)建设已列入全市2020年度镇(街道)重点专项工作考核,各板块要强化组织领导,优选配强工作力量,迅速开展项目建设各项工作,抢抓有利农时加快进度,争取早竣工、早验收、早见效。整合上级财政资金的项目实施期限按上级相关规定执行。

三、规范项目管理。各板块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执行,不得擅自调整与变更。如确需调整与变更,应按《常熟市高标准农田(池塘)建设工作方案》相关规定执行。各板块是高标准农田(池塘)建设的项目法人和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资金和项目管理的要求,落实项目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规定,完整规范收集好台账资料。

四、强化监督管理。各板块要始终把工程质量放在首位,严格质量标准,采取多种形式抓好质量监管,积极吸纳受益主体参与监督。应采取第三方质量检测、工程测绘、跟踪审计等措施加强管理。要高度重视工程建设、地下管线保护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常态化巡查。

五、加强资金管理。要确保全面执行“专项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以镇级为立项、招标、结算主体,并确保一致性,强化拨付管理,确保使用绩效。

附件:2020年度常熟市高标准农田(池塘)建设项目(任务)汇总表

常熟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0年度常熟市高标准农田(池塘)建设项目(任务)汇总表

单位:亩、万元

序号

镇(街道)

项目区位置

建设

规模

产业类型

计划总投资

1

碧溪新区

港南村、徐虎村

3000

蔬菜

1500

2

海虞镇

香桥村、河口村

3200

水稻

1235

3

尚湖镇

东桥村、大河村、南村坝村

5000

水稻

2708.98

4

支塘镇

支东村、项桥村、长桥村

5000

水稻

1438.40

5

古里镇

吴庄村、淼泉居委

3500

水稻

1185.85

6

尚湖镇

颜巷村

700

水稻

374.19

7

古里镇

李市村

600

水稻

155

8

莫城街道

燕巷村、三和村

650

水稻

345.75

9

常福街道

福圩村、常福村

620

水稻

225.17

10

海虞镇

福山村

4320

水稻

260.66

11

董浜镇

智林村

620

蔬菜

366.03

12

古里镇

李市村

1000

水产

900

13

沙家浜镇

苏南村、沙南村、华阳村、昆承湖村、唐东村、新湖村

16800

水产

15900

合计

45010

26595.03

常政发(2020)32号(市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度常熟市高标准农田(池塘)建设项目(任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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