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伟国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常政发干〔2022〕8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熟国家大学科技园、虞山高新区(筹)、服装城管委会,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公司):
经研究,决定:
李伟国同志任市公安局东南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许琦同志任市公安局东南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管卫东同志任市公安局滨江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达同志任市公安局滨江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沈斌心同志任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免去市公安局琴湖派出所所长职务;
韦峰同志任市公安局法制大队教导员,免去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教导员职务;
王庭相同志任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免去市公安局虹桥派出所所长职务;
冯志强同志任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杨晓峰同志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免去市公安局监所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戴俭同志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教导员,免去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教导员职务;
张韧同志任市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教导员,免去市公安局方塔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胡耀同志任市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大队长,免去市公安局东南派出所所长(副科职)职务;
赵峰同志任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教导员;
支国光同志任市公安局战训大队大队长,免去市公安局滨江派出所所长(副科职)职务;
曹晓岚同志任市公安局战训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孙勇同志任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免去市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章建明同志任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教导员,免去市公安局谢桥派出所所长职务;
赵辉同志任市公安局大数据建设应用大队大队长,免去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园派出所所长职务;
罗建国同志任市公安局监所管理大队大队长,免去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职务;
王东明同志任市公安局保安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免去市公安局战训大队大队长职务;
沈怡同志任市公安局方塔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顾俊同志任市公安局琴湖派出所所长,免去市公安局大义派出所所长职务;
杨扬同志任市公安局虞山尚湖度假区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市公安局王庄派出所所长职务;
曾维忠同志任市公安局兴福派出所所长,免去市公安局梅李派出所所长职务;
季子牛同志任市公安局虹桥派出所所长,免去市公安局辛庄派出所所长职务;
何斌同志任市公安局虹桥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教导员职务;
王稳铎同志任市公安局服装城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卢博同志任市公安局谢桥派出所所长,免去市公安局琴湖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王凯铭同志任市公安局莫城派出所所长,免去市公安局任阳派出所所长职务;
陆李军同志任市公安局莫城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殷建平同志任市公安局大义派出所所长,免去市公安局赵市派出所所长职务;
陆耀明同志任市公安局梅李派出所所长,免去市公安局周行派出所所长职务;
何文进同志任市公安局张桥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市公安局董浜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秦烨同志任市公安局周行派出所所长,免去市公安局大数据建设应用大队大队长职务;
刘英俊同志任市公安局沙家浜派出所所长,免去市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教导员职务;
戴锷同志任市公安局芦荡派出所所长,免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教导员职务;
缪永忠同志任市公安局芦荡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市公安局战训大队教导员职务;
赵金堃同志任市公安局尚湖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田剑同志任市公安局王庄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左东亮同志任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园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宋卫峰同志任市公安局东南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堵界飞同志任市公安局东南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陶雪江同志任市公安局滨江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市公安局方塔派出所所长职务;
李猛同志任市公安局滨江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胡建国同志任市公安局滨江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市公安局东张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唐宇同志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朱翔同志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李卫东同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顾建月同志市公安局虞山尚湖度假区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免去吴忠同志市公安局兴福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陈雪峰同志市公安局服装城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免去陈俭同志市公安局徐市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周小平同志市公安局徐市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免去朱一鸣同志市公安局沙家浜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莫卫君同志市公安局尚湖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经试用考核合格,决定:
朱翔、唐宇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局长;
沈新君同志任市公安局监所管理大队教导员;
杨建军同志任市公安局梅李派出所教导员;
陈清同志任市公安局福山派出所教导员。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21年4月算起。
常熟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