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凌志勇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常政发干〔2022〕4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熟国家大学科技园、虞山高新区(筹)、服装城管委会,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公司):
经研究,决定:
凌志勇同志任常熟虞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筹)(常福街道)管委会(办事处)主任,免去莫城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章一帆同志任莫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郏健同志任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局长,免去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局长职务;
许俊同志任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俊同志任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常晓晨同志任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免去虞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金红同志任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列蔡宇恒同志之后),免去市口岸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姚晓锋同志任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副局长(列张国庆同志之后);
周晓丽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姚哲翊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市港口管理处副主任职务;
仲崇谨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钱俊同志任市港口管理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伟同志任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主任,免去江苏省虞山船闸管理处主任职务;
樊荣林同志任江苏省虞山船闸管理处主任,免去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张琪同志任市水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许柳同志任市商务局副局长(列张毅同志之后);
陆晗同志任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免去市文物局副局长职务;
姚慧同志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阮超同志任市信访局副局长,免去市信访局信访督查专员职务;
王文红同志任市信访局信访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
李锐同志任市合作交流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沈丽萍同志任梅李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财政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韦剑章同志任市文物局副局长、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叶宏伟同志任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韩晓诚同志常熟虞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筹)(常福街道)管委会(办事处)主任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黄熙枚同志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局长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钱晓东同志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王宏同志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党群工作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陈国华同志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陈波同志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职务(另有任用)。
常熟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