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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熟市水域保护规划》后评估工作的公示
【发布单位:常熟市水务局】【信息时间:2023-11-14 14:53 阅读次数: 】【字号大 中 小】【打印】【关闭】
为确保社会公众对规范性文件后评估的参与,广泛吸收社会公众对《常熟市水域保护规划》实施的意见和建议,根据《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常熟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常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常政抄[2021]56号)等规定,常熟市水务局就《常熟市水域保护规划》的实施情况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现公开征集社会公众对《常熟市水域保护规划》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单位或者个人可于2023年11月30日前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反馈至常熟市水务局。具体反馈方式如下:
1.通过信函方式(收件人:常熟市水务局法制科;地址:常熟市珠江路172号;邮编215500)
2.通过邮件方式(邮箱地址:119137276@qq.com)
附件:《常熟市水域保护规划》202212常熟市水域保护规划(报批稿)
常熟市水务局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