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关于征求《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第一次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时间: 2021-03-31 14:21 来源: 常熟市司法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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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维护劳动者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享受相应待遇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江苏省实际,制定《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第一次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以便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界人士可以将书面意见于4月9日前寄常熟市司法局(地址:常熟市新颜路99号,邮编:215500,联系电话:52856027,电子邮箱:cszcfgk@163.com)

附件:《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第一次征求意见稿)

常熟市司法局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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