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七个一” 做好《慈善法》宣传工作

时间: 2016-09-02 08:12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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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91,《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正式开始施行,95日又是我国首个“中华慈善日”,为做好《慈善法》的宣传贯彻工作,让更多的人民群众了解、关注《慈善法》和慈善事业,引导更多的人自觉地参与到慈善事业中来,使慈善成为人们的一种习惯、一种生活态度,成为新的生活时尚,常熟市民政局采取“七个一”的措施加大《慈善法》宣传力度。

一是成立一个领导小组。常熟市民政局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慈善法》宣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市民政系统的《慈善法》宣传工作,同时负责与相关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以便在全市面上统筹推进《慈善法》的宣传工作。

二是刊登一期报纸专刊。由领导小组负责与“常熟日报”加强沟通,围绕“《慈善法》包括哪些要点”、“《慈善法》施行应注意哪些问题”、“《慈善法》施行的意义和影响”等内容,于91日当天,在“常熟日报”上刊登一期《慈善法》宣传专刊,利用传统媒体的影响力扩大该部法律的社会知晓面。

三是编印一份宣传册子。梳理《慈善法》的内容,列出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涉及《慈善法》的一百个问题,以《<慈善法>百问》为题,印制一份宣传小册子,依托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居)民委员会、广大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在社会大众当中广为发放,以问答的形式提高群众对《慈善法》的认识。同时,将《<慈善法>百问》的内容通过常熟电视台、常熟日报、市民政局网站和微博、市慈善总会网站、大型户外电子屏幕等向外发布,利用媒体的力量扩大宣传效果。

四是组织一次专题培训。由民政局相关负责科室组织一次面向全市民政系统、社会公益组织的《慈善法》专题培训,以集中学习的方式,全面、系统地学习《慈善法》的相关内容,带动全市的《慈善法》学习热潮。

五是举办一次主题活动。在首个“中华慈善日”当天,发动各镇(街道)、各村(社区)、广大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以“以法兴善、助力脱贫”为主题,在全市面上展开《慈善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开展街头咨询、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宣传《慈善法》的相关内容。

六是制作一批标语横幅。围绕《慈善法》的内容,制作一批通俗易懂的《慈善法》宣传标语、横幅,在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学校、医院、影院、银行、车站等人流密集场所张贴和悬挂,将宣传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

七是表彰一批慈善典型。结合即将举行的常熟市第六届“同在阳光下”慈善公开募捐活动,在全市范围内遴选一批长期关心、支持、参与慈善事业,为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爱心企业(单位、团体)和爱心人士等,进行“常熟慈善奖”的表彰,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人人心向慈善、人人皆可慈善”的慈善宣传和募捐高潮,彰显“全国七星级慈善城市”的良好慈善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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