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救助管理站开展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

时间: 2020-07-17 14:00 来源: 常熟市民政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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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根据民政部统一安排部署,市救助管理站全面启动“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以打造“温暖驿站阳光救助品牌”为目标,坚持无偿自愿的救助原则,积极探索创新救助管理工作机制。

一、聚焦站内照料服务,提升救助管理水平。强化站内管理,做好分类救助服务。严格落实24小时服务接待制,畅通24小时求助热线,确保“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实行分类救助,制定完善站内及托养机构突发事件应急救助预案,切实保障受助人员的人身安全。做好站内生活照料、寻亲发布、护送返乡、站外托养等救助服务,对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等特殊救助对象,及时护送其到相关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创新工作思路,通过与常熟客运集团合作,完成救助人员购票乘车流程服务升级,并且在客运南站和北站设置临时服务点,为更多救助对象提供便捷化服务。

二、突出救助工作重点,多措并举拓宽“寻亲”渠道。“帮助救助对象找到回家的路”一直以来是救助人的“初心”,在过去的几年里市救助站逐步实现生活照料到大爱寻亲转变,一方面借助“互联网+寻亲”模式、公安人脸识别技术、DNA比对等高科技手段不断拓宽寻亲渠道,另一方面在“托养点走访问询机制”、“全国救助群推送视频协助调查”等传统方法上持续发力,做实做细寻亲工作。五年来,成功帮助45名身份户籍信息不清的长期滞留人员返乡回家,其中包括多名滞留站内数十年的流浪精神病人。

三、部门联动常态化、推进街面主动救助工作。我市各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网格化管理,重点路段、重点区域责任落实到人。设立临时救助点,对不方便护送到救助管理机构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妥善安置。建立以公安部门为主、城管部门协作、民政部门配合的街面协调巡查机制,积极发动市联动中心网格员作用,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及时告知、引导或护送至救助管理机构、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救助救治。在极端天气、重大活动等时间节点,增配街面巡查力量、加大巡查力度,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安全。

四、建立并落实长期滞留人员落户安置政策、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2018年底我市建立了长期滞留人员落户安置政策对滞留超过3个月仍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长期滞留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及时向民政部门提出安置申请,由民政部门提出安置方案,公安部门为其办理户口登记手续。对已落户且符合特困人员供养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民政部门及时将其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协助办理社会保险,并由公办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纳入特困人员供养的滞留人员身份查询确认后,由救助管理机构做好返乡护送工作。截至目前完成56名长期滞留人员安置工作,切实保障了这些长期滞留人员的合法权益。

五、强化源头治理、落实工作责任、推进回归稳固机制我市明确各流出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源头治理和回归稳固机制,对返乡的受助人员第一时间开展综合评估,帮助返乡受助人员解决生活来源、住房、医疗、生产等方面的困难,教育、督促其近亲属或其他监护人履行扶养(抚养、赡养)义务,并且建立起镇(街道)工作人员或村(社区)干部结对帮扶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目前市救助站已建立了易流浪走失人员信息库,包括历年来送返本市的精神障碍患者、阿尔兹海默症患者、肢体和智力残疾人员3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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