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城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2020-01-31 11:00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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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上级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城管局结合实际,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公开制度,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现将城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高度重视,健全信息公开制度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主要领导调整,及时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实行党政办集中统一归口管理,党政办、行政执法管理科、装备财务科、监督指挥中心按职责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将政务公开列入部门岗位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各级政务公开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岗位工作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二是严格信息管理。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文件和信息。在局层面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完善联络员制度,各科室明确一名信息公开联络员,负责信息编写上报,增加审核环节,保证发布信息的安全准确、及时有效。三是完善监督保障。建立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按照分级负责、加强协作、促进工作的原则,从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重点、公开形式、公开制度、公开效果等六方面进行考核。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密相关规定的各类行为,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积极开展“城管开放日”活动,聘请16名政风行风监督员,广泛邀请社会各界代表,看城管、评城管、议城管,密切与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系。

(二)分门别类,认真落实信息公开

一是强化信息主动公开。主动公开本单位常规工作信息,包括常规的年度工作计划、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各类文件、工作总结、工作动态等内容,以及户外广告审批等行政审批事项须知等信息及时公开。根据领导分工、机构设置调整等情况,及时进行公开。主动公开行政权力清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三定方案”编制权力清单,动态调整行政权力事项,每项权力详细载明法律依据、权力类型,编制专属号码,通过“中国常熟”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切实做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外无权力”。全年,共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09条,其中在政府网站公开205条,在政务微信公开各类信息204条。二是强化依申请公开。按照苏州、常熟市相关要求,积极开展理论研究,针对新旧法的不同规定,组织专题学习,通过对新旧法的比照,研究新法的立法意图、适用情形,以及对行政机关应当如何做好相关工作作出思考和建议。密切关注各类申请渠道,除了传统的来信(函)、来访、来电提出申请外,通过网络平台的申请日趋增多,针对这一特征,开通了短信提示功能,对“苏州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进行实时监测,确保及时接办相关申请,今年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加强服务意识,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服务主旨,结合政务服务窗口工作,通过“提示卡”“服务指南”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办事信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工作,提升服务水平。三是强化平台建设。充分利用中国常熟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城管热线电话、便民服务中心流转、寒山闻钟论坛、政府在线咨询、部门信箱和热门网站等平台,收集并依法回复各类信访事项。全年受理“寒山闻钟”、人民来信、群众来电、政府网在线咨询、部门信箱、“12345”工单等1800多起,办结率达100%,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表一)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35

+731

166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21

-1721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19个

18855.914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表二)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表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城管局较好地完成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但离市委、市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时效方面:有时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下一步将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落实好专人负责,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

二是便民方面:群众了解信息渠道还不够畅通。下一步将认真做好调研和分析,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群众的监督力度。

三是力度方面:信息公开力度还不够。深入学习并严格执行新的信息公开条例,提升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与广度,对网站信息更新等开展督促检查,严格按程序公开政府信息,并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学习培训,提高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信息处理能力。

六、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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