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时间: 2019-10-25 15:20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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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以及苏州市委、市政府科技创新工作部署要求,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人才第一资源、创新第一动力,加快确立科技创新在全市发展大局中的核心位置,全力抢抓自主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开放协调创新、创新生态构建,努力推动产业发展中高端攀升,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优化配置创新资源要素,打造优质双创“生态圈”,探索形成新时代苏南县域创新发展新模式,为全市构筑体制优势明显的产业科技创新高地,实现高质量发展勇当“两个标杆”建设“精致城市”提供坚强科技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以上,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 5%以上,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33件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超过3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占比超过20%。实现各经济板块省级以上科技创新载体全覆盖。每万名劳动力人口中研发人员数和高技能人才数分别达200人年和720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超过500人。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技术创新,推动产业发展中高端攀升

1.布局三大未来产业。围绕智能制造、先进材料、新一代汽车技术等领域,加强先导产业技术创新,积极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推动已落户的北大分子工程苏南研究院、省产研院智能液晶所和金属所等重大平台整体纳入苏州和省产研院联合争创的国家创新中心(先进材料领域),推动本地骨干企业进入国家创新中心创新链体系。发挥中国智能车研发测试中心集聚引领作用,围绕智能化、轻量化、绿色化关键领域和核心部件,深入开展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省地联合招标工作。强化规划引导和政策供给,基于核心产业技术面向产业链上下游靶向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以提升企业原始创新能力和支撑重大科技突破为目标,联合国内外知名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等,组织实施50项以上重大科技专项,攻关解决一批引领未来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推动一批重大创新成果形成目标产品并实现产业化,如快形成新的产业特色和竞争优势。(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2.壮大创新型企业集群。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强化梯队培育,打造更多更具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和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启动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培育计划,常年组织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推动中小科技企业加速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三年内高企入库培育企业超200家;实施“稀缺科技”专项,聚焦具有核心技术壁垒、细分领域占有率较高、市场空间大的目标产品,重点支持一批具有产品专一化、技术精深化、服务特色化的研发项目,助推“专精特新”企业加速成长为“独角兽”企业;积极推动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独角兽”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及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并购高端创新资源,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群体。到2020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超6 00家。(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经信委)

(二)强化成果转化,推动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

3.加强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加快推进以多主体方式投资、多样化模式组建、市场需求为导向、企业化模式运作,集高技术研发与产业化为一体的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全力支撑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将研发部门从生产主体中分离,设立独立法人型新型研发机构,政府在规剡供地、股权激励等关键节点给予支持;支持、加强与院所深化合作,建设提供产品检测、技术转移、成果转化、大数据应用等多元化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助推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存量大学研究院市场化改造,通过股份制改革等机制激活发展新动能,着力提升可持续运营水平;优化准入门槛,简化操作流程,加大市级产业升级基金投放力度,切实发挥引导基金功能作用。到2020年,全市建成10家左右与优势产业结合度高、运营机制灵活、支撑带动作用强的新型研发机构。(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金融办)

4.提升企业研发机构质效。落实国家和省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方案,重点推动地标型企业在建设国家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高水平研发机构上实现新突破;整合各类省级企业研究中心等高水平研发机构资源、龙头骨干企业参与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积极组织苏州市级企业研发机构新建与分领域绩效评估,形成国家级、省级、市级研发机构发展梯队。到2020年,新增苏州市级及以上企业研发机构40家以上,参与苏州市级及以上企业研发机构绩效评估35家以上。(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

5.有效落实创新激励政策。深入推进县域科技创新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引导企业用好企业研发费用省级财政奖励政策,对科技型企业落实加计扣除政策予以扶持。到2020年,全审落实加计扣除政策企业超400家;更好地发挥科技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设立市级大院大所合作建设基金,实现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的有序使用和滚动支持。进一步推进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体制改革,到2020年,科技财政间接支持资金比例达到80%以上;制定《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拓展、优化支持范围,“十三五”期间科技创新券覆盖企业超1000家;加快产业升级基金市场化运作,建立企业主体、财政引导、社会资本和产业资本共同参与的创新投入体系。(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三)强化开放创新,推动集聚优质创新要素

6.着力集聚高端创新要素。进一步拓展国际合作交流渠道,充分利用海外先进成熟技术为本地企业服务。支持企业引进国内外有影响力的专家、设立或并购海外研发机构;推动企业通过境外投资高科技项目实现“购并、引进、吸收、消化、再创新”,推进核心技术突破性发展,有效规避知识产权风险;吸引跨国企业、海外知名大学及科研机构设立研发中心、创新中心及技术转移中心。到2020年,新引进和形成的具有地区总部特征或共享功能的外资企业超过10家,吸引跨国企业、海外知名大学及科研机构在常设立各类技术成果转移转化机构6家,探索建设海外预孵化基地。(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人社局)

7.突出开发区创新主阵地作用。充分发挥常熟经开区、常熟商新区、虞山高新区(筹)、新材料园在加速产业转型、推动科技创新等方面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常熟经开区加快推动已建大学研究院市场化改造,探索建立外资企业在创新成果溢出、研发机构建设、核心研发团队引入等方面的支持政策举措;常熟高新区突出科技体制改革“试验田”和创新政策“先行区”,通过创新载体平台集聚效应,辐射带动全市主导特色产业中高端攀升;虞山高新区突出差异化发展思路,加快推进重大创新平台建设,主动对标找差,努力实现争先进位;新材料产业园发挥资源禀赋,推动化学材料、生物医药等优势产业领域科技公共服务平台、企业研究院建设,打造具有领先优势的高端先进材料特色产业基地;国家农科园突出创新、创业、服务三大功能,深化管理体制改革,优化创新平台布局,加快探索“星创天地”等农业双创孵化新模式,提升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责任部门:常熟经开区、常熟高新区、虞山高新区、新材料园、农科园)

8.推动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全面推进省级科技金融合作创新示范区建设,完善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科技投融资体系。支持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推动已上市科技型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委托开发和购买知识产权等方式开展协作创新,支持传统企业发展。积极培育资产评估气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投资咨询等专业服务机构。支持金融机构与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机构实行投贷联动,开展股权和债权相结合的融资服务方式试点。完善科技信贷风险补偿体系及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工作机制,加大对种子期创新创业的支持力度。加快推进“信保贷”、“集合信贷”工作,试点开展“专利质押贷款”,业务,拓宽科技型企业融资渠道。(责任部门:市金融办、市科技局、市发改委)

(四)强化创新生态,推动构建优质“生态圈”

9.加快科技产业人才引进培育。围绕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及企业需求,更大力度引进若干在前沿科技创新领域拥有原始创新技术,具有前瞻性、引领性和跨领域融合能力的创新团队,重点引进和培养一批懂技术、懂市场、具有较强资源整合能力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探索以市场化薪酬和标志性成果为指标的人才分类评价办法,建立市场化人才认定机制,通过建立人才储备库、政策引导等办法,为“土专家”、“田秀才”搭建创新创业舞台。运用优化环境引才、项目合作留才、联合培养育才等手段,积极探索柔性引才招智新模式。通过建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方式,吸引更多高端智力汇聚常熟。充分发挥企业引才用才主体作用,建立健全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制度,探索技术类无形资产入股、成果转化权益分配、股权期权等新型激励模式,提高科技人员创新成果收益。(责任部门:市人才办、市人社局、市科技局)

11.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转变政策导向,引导重点产业、新兴产业开展知识产权布局、分析预警、导航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从数量驱动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强化知识产权培训,围绕重点产业开展维权保护、挖掘布局、贯标等专题培训,培训金业知识产权实务人才。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及司法保护力度,探索实行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提高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逐步建立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司法保障、舆论监督、社会参与的知识产权多重保护机制。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服务机构高端化、规模化、多元化、集聚化发展。设立知识产权运用基金,搭建知识产权融资平台和交易平台,建立市场化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推动区域性专利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建设。(责任部门: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金融办、市法院)

11.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突出“用产学研”融合,推动更多高校、科研院所的创新团队、科技成果、先进适用技术等向我市转移转化。聚焦“一区一战略产业”,深入开展科技镇长团工作,通过现场走访和网上对接等形式,同步引导已建研发机构以产业、企业需求为导向,组织专家团队开展技术难题攻关,运用“科技创新券”等政策给予集成支持。常态化开展“专家行”、“企业行”、“教授团、博士团”等产学研对接活动,每年组织2 0场以上。加强与常熟籍院士及所在单位沟通,强化与中科院、军工系统互动交流,深化与省产研院合作,大力构建技术创新的市场导向机制。(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人才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协)

12.优化科技服务体系。深化科技“放管服”改革,加快科技部门职能由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释放刨新创业活力。建设和运行好高端装备制造和纺织服装两大产业专家智库和创新创业一站式服务云平台,每年服务企业100家以上。建设常熟市中小企业研发试制公共服务平台,在机械精加工、模具制备、集成电路加工、芯片设计等领域为创业型企业提供研发试制服务,通 过搭建供需双向平台,创新券支持引导,政策优化配置,每年服 务企业50家以上。积极探索高等学校与县域经济融合发展模式,支持常熟理工学院建设成为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以全省众创集聚区试点为基础,加快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建设。2018年全市建成苏州及以上众创空间30家,2020年达到40家。(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全市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行动计划推进实施工作。要加强组织协调,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分解年度任务,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落实,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各部门要加强与上级部门对接,推动各自领域的创新改革试验政策在常试点。

(二)加强财政资金保障

强化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推进财政投入结构性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明确财政资金投入重点,不断改进专项资金管理方式,建立健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体系。加大财政科技创新投入,重点支持创新平台建设、大院大所合作、重大项目扶持、创新型企业培育等。

(三)完善评估考核和监督机制

要楚立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实施定期考核制度,定期通报计划进展情况并建立健全督查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奖惩机制,推动资源要素、扶持政策向工作力度大、成效好的板块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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