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富民增收 实现美好生活向往——从数据看七十年砥砺奋进,展新时代生活巨变之常熟居民收入篇

时间: 2019-10-18 11:19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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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70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团结一心、艰苦创业、开拓进取、奋力前行,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征程上,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70年来,江南小城常熟也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经济社会各方面取得巨大成就,城乡面貌焕然一新,居民收入实现跨越式增长,生活质量得到极大改善,全市人民昂首阔步迈进全面小康。当此之时,解读70年常熟城乡居民生活巨大变迁背后的“数字密码”,将有利于更加科学协调系统地指导我们继续前进。


聚焦富民增收 实现美好生活向往
——从数据看七十年砥砺奋进,展新时代生活巨变之常熟居民收入篇

1949—2019,70年风雨兼程,70年沧桑巨变,70年春华秋实。这70年,是中国走向富强、迈向复兴的70年,也是人民群众生活发生翻天覆地变化、日子越过越红火的70年。70年来,常熟经济规模不断壮大,经济总量连上新台阶。常熟百姓也随之从一穷二白到实现温饱,再大踏步迈入全面小康,城乡居民收入实现了百倍增长,生活质量实现了质的飞跃。
    一、市强则民富,虞城百姓迈入全面小康
    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常熟全市地区生产总值逐步突破十亿、百亿、千亿大关,又于2014年突破2000亿元,2018年突破2400亿元。按户籍人口计算,70年间,常熟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超4000倍,从1949年的55元,到1993年的1万元以上,进入中等收入水平,再到2008年突破10万元大关,跨入高收入水平,目前已跃上20万元的新台阶,达到22.46万元。
    常熟经济的腾飞,为民生注入了活力,给百姓带来了实惠。70年间,常熟人民从一穷二白到实现温饱,再大踏步迈入全面小康,城乡居民收入从两位数增加到五位数,实现百倍增长,居民消费水平大幅提高,生活质量实现质的飞跃。2018年,常熟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53296元,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1979元。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3712元,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5848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820元,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4374元。70年来,常熟百姓的钱袋子越来越鼓,在改善生活水平的同时,不断将结余资金用于再发展,资本的概念有了广阔的想象空间。2018年,常熟住户存款余额达1341.8亿元,按常住人口算,年末人均住户存款88521元。
    二、七十年巨变,居民收入实现跨越增长
    70年砥砺奋进,70年春华秋实,常熟百姓亲历沧桑巨变,“钱袋子”实现跨越式增长。以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为分水岭,常熟居民收入分为两大增长阶段。
    阶段一:改革开放前三十年
    1949年新中国成立了,中国人民站起来了。从此,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开启了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的伟大篇章。探索社会主义道路不是一帆风顺的,国家取得伟大成就的同时,也经历了曲折动乱。30年来,常熟居民的温饱得到初步解决,但人民生活改善的进程比较缓慢,生活质量依然处于较低水平(见图一)。

(一)一穷二白求发展,居民收入快增加(1949-1957年)
    解放前建议改成: “新中国成立前” 错别字系统标注,常熟经济以农业为主,九成以上居民居住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但农民大多无地或少地,生活贫困。城镇居民家庭依靠微薄工薪维持生计,衣食住行处于极低水平。
    新中国建立后,经过土地改革、农业集体化,大力推广科学种田和兴修水利,农村生产力得到解放,粮棉油产量逐年上升,广大农民生活逐步好转。1957年,常熟粮食总产量49800万斤,是解放初期的1.6倍,农林牧渔总产值达1.34亿元(按1980年不变价计算),是解放初期的2.4倍;常熟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1元,比解放初期增长23.5%。
    城镇地区则通过手工业和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逐步实现手工业的集体化和工商业的公私合营,实行经济计划管理。这一时期,通过平抑物价、扩大生产、增加就业等一系列措施,提高城镇居民收入,改善居民生活。1957年,常熟城镇在岗职工23780人,是建国初的2.1倍,在岗职工人均工资441元,比建国初期增长22.2%。
    (二)起伏徘徊二十载,居民生活微改善(1958-1977年)
    20年间,由于“左”的错误思想影响,特别是“大跃进”、“十年动乱”,全社会在困境中艰难前行。1958年开始的“大跃进”,片面追求生产力的加快发展,违背了经济发展规律,“一大二公”的平均分配,严重挫伤劳动者生产积极性,农业大幅减产,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之后的“三年困难时期”,物资供应匮乏、物价上涨、人民生活困难。1963年,党中央提出“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开始纠正经济工作中“左”的错误,国民经济得到了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恢复元气,居民温饱初步解决。1966年开始,进入十年“文化大革命”,政治斗争激烈、社会动荡不安,生产力严重破坏,国民经济发展受严重干扰。
    在这二十年中,国家强调积累,分配向投资倾斜,加之出生率提高、人口激增,城乡居民的收入和生活消费水平远远落后于生产发展的速度。到1977年,常熟城镇职工年均工资仍不到500元,常熟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只有183元,仅比1957年增加62元,生活改善甚微。
    阶段二:改革开放后“四十年”
    1978年12月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指导思想,确立了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新篇章。改革开放的四十年里,常熟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城乡居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收入跨越增长,生活持续改善。40年间,常熟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7.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4.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3.2%。(见图二)

(一)稳农强工筑根基,居民增收“快车道”(1978-1991年)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常熟农村试点推行,并迅速扩展到全市范围,打破“吃大锅饭”的平均主义,农民获得充分的生产自主权,农业生产力得到空前解放。改革进一步从农村扩展到城镇,扩大企业自主权,实行厂长任期目标制和经济承包责任制。这一时期,常熟乡镇企业、村办企业迅速发展,“碧溪之路”成为典型,“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的模式,充分发挥了农村富余劳动力的价值,为城乡居民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居民增收多了新渠道。这一时期,城镇居民收入突破2000元,年均增长16.1%,农村居民收入年均增长17.8%,城乡居民收入比为1.13:1。
    (二)活内拓外双驱动,居民增收添活力(1992-2012年)
    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和党的十四大将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定位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坚持并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从此,常熟踏上了内生发展和外向开拓的双轮驱动之路。向内,镇、村集体企业经过改制、改组、改造,形成了一大批骨干民营企业,民营经济开始爆发蓬勃生机,走上腾飞之路。至2012年末,全市累计建办私营企业22257家,累计注册资产882.59亿元;个体工商户74428户,累计注册资本49.52亿元,民营经济已成为常熟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对外,提出“以港兴市、经济国际化”的发展战略,积极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1992年建立常熟经济开发区,作为吸聚外资的主要阵地,1996年常熟港正式开港,成为常熟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这一时期,常熟港吞吐量年均增长36%,进出口年均增长30.6%,实际利用外资年均增长23.2%,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9.8%。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这一阶段常熟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有了更大的空间,城镇居民收入年均增长14.7%,农村居民收入年均增长11.6%,城镇居民收入增长快于农村。
    (三)由量转质求升级,居民增收“新常态”(2013-2018年)
    2012年,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改善人民生活、增进人民福祉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民生优先,富民惠民”成为重要国策。这一时期,常熟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扎实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努力建设“强富美高”新常熟。这一时期,常熟以民为本,聚焦富民,以促进就业创业为抓手,以优化公务服务为保障,开创富民增收新局面,常熟城乡居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百姓有了更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这一时期,常熟城镇居民收入年均增长8.2%,农村居民收入年均增长8.7%,农村居民收入增长赶超城镇。
    三、单一到多元,居民收入结构持续优化
    70年来,城乡居民收入搭上经济发展快车,不但实现了总量的跨越增长,更重要的是,我国的收入分配制度在改革中不断完善,城乡居民收入来源日趋多元化。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居民收入逐步从单一构成转变为以工资性收入为主体,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相互补充的多元格局,收入结构更加优化(见图三)。

(一)市场经济快发展,工资性收入成主体
    建国初,经过土地改革和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后,城镇居民主要靠工资维持生计,1956年的工资改革后,职工工资有了较大提高。常熟职工工资从1949年的390元增加到1957年的441元,但是工资标准和水平在此后的20多年时间里基本处于冻结状态。1976年,常熟职工人均工资仅为439元,比1957年还少了2元。
    改革开放后,国家逐步恢复职工薪酬奖励制度,将工资与经济效益进行挂钩,由市场决定企业工资。乘着市场经济发展的快车,城镇职工工资增长驶入快车道,常熟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于1985年突破千元,2000年突破万元,2008年突破3万元,2012年突破5万元,到2018年迈向10万元,达到95577元。职工工资的大幅增长,带动了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的增长,常熟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从1987年的1112元增加到2018年的40736元,工资占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从90.8%下降到63.9%,但是工资的主体地位依然不变。
    随着农村土地经营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以及现代农业快速发展,农村剩余劳动力逐渐增多,适逢以“碧溪之路”为典型的乡镇企业雨后春笋般发展,越来越多的常熟农民实现了“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的生活方式,工资性收入开始成为农村居民的主要来源。至2018年,常熟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到21100元。
    (二)改革红利强释放,经营净收入趋活跃
    70年来,随着我国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限制放开,常熟抓住有利契机,民间投资逐渐活跃,民营企业蓬勃增长,民营经济方兴未艾。从“马路市场”到“服装之都”,常熟服装城催生了一大批个体经营户和私有企业主,自主创业变得活跃,实现了“办一个市场、兴一方产业、活一片经济、富一地百姓”的联动效应。
    十八大以来,政府通过一系列制度安排,释放新一轮改革红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引领风尚,全社会创新潜能和创业活力得到进一步激发,城镇居民经营收入再上新台阶。2018年,常熟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达到6709元,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达10.5%。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户成为独立的经营单位,农业生产迅速恢复并提升,农民可自主养殖畜禽,农业经营收入得以提高。随着“农转工”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经营工商各业,将经营重心从农业生产转向第二、三产业,农村居民经营收入有了更多的增收渠道。1987年,农村居民家庭经营收入占总收入的75.1%,其中,第一产业经营收入占家庭经营收入的44.9%;到2018年,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6318元,占可支配收入的19.3%,其中,第二、三产业经营占经营收入的77.5%。
    (三)财富积累厚家底,财产净收入渐丰盈
    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期间,城乡居民通过持有资产(诸如土地、房产)而获得财产性收入的渠道基本被取消,居民也少有银行储蓄,利息收入非常稀少。在城镇,工商企业经过社会主义改造,资产折价归公,私房改造后,房租收入取消。在农村,经过土地改革,农民分得了土地,不允许出租;成立互助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期间,农民以土地、农具、大牲畜作价入股,年终按股分红,可取得一定财产性收入;初级社上升为高级社后,取消土地、农具分红,农户不再有财产性收入。
    改革开放后,城乡居民家底日趋厚实,一方面,居民投资、理财意识不断增强,另一方面,随着住房改革、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推进以及资本市场、金融市场快速发展,居民对家庭资产拥有更多的支配权和处置权,投资理财渠道也不断拓宽、健全,以利息、租金、红利等为主的财产性收入从无到有、从少到多。
    20世纪80年代,城乡居民银行存款逐渐增加,利息收入随之增加。90年代开始,外来打工经商人员不断增多,城乡居民增加了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特别是常熟招商城地区和城区商业繁华地段,居民家庭租金收入颇丰。按户籍人口计算,常熟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从1978年的人均36元增加到人均125575元,年均增长22.6%;2018年,常熟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5709元,占可支配收入的10.7%。
    (四)民生支付有力度,转移性收入稳增长
    新中国成立70年间,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社会救助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城乡居民转移性收入随之从无到有,持续稳定增加。1951年,常熟逐步开始为职工办理医疗、养老、工伤等劳动保险;20世纪90年代,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开始试点,逐步探索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制度改革,职工保障制度开始由“单位保障”向“社会保障”转型,与此同时,社保扩面加速推进,三资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非国有企业逐步被纳入参保范围;进入新世纪,常熟开展更深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从启动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到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民参保全面实施。
    新中国成立70年来,社会救助则由早期的临时性紧急生活救助,发展为以农村为主、城乡分野的定期定量救助,再到改革开放以后以城乡低保为核心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以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为核心,以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临时救助、社会帮扶为补充,全面立体、覆盖城乡。
    2018年,常熟社会保险主要险种参保率均达99%以上,常熟城乡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分别提高到443元和268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提高至每人每月2013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提高至每人每月945元。健全的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下,常熟城乡居民转移性收入持续稳定增长。至2018年,常熟全体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增加到6895元,对可支配收入的贡献率为12.8%。
    初心不改,虽远不怠。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一直闪耀在70年的奋斗征程中;展望未来,这样的初心也必将鼓舞着共产党人继续为人民的利益和幸福而努力奋斗。70年,是历史的节点,也是重新出发的起点。我们坚信,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中,全市人民一定能够实现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一定能够收获更加充实、更可持续的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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