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熟市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奖励实施细则》的解读

时间: 2022-01-06 16:33 来源: 常熟市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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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上市挂牌企业奖励工作,支持本地企业利用境内外资本市场做强做优,特制定《常熟市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奖励实施细则》(常政办发规字〔20221号)

一、制定背景

2020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以来,江苏省、苏州市相继发布相关实施意见和行动计划。随着科创板、创业板试点注册制成功落地,北京交易所11月正式开市,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

在此背景下,加大企业上市支持力度,利用资本市场助推我市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需求显得尤为迫切。2018年起我市施行的《推动企业上市和上市企业“倍增行动计划”》已无法满足当前需要,推出《常熟市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奖励实施细则》能实现政策制度的有效衔接,也是我市全方位支持企业上市和上市企业,加快传统产业升级转型,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

二、制定依据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

2.《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20〕102号)

3.《苏州市促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府〔2020〕28号)

4.《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实施意见》(苏府〔2021〕32号)

5.《关于开放再出发的若干政策意见》系列实施细则(苏委办发〔2020〕8号)中《苏州市促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奖励实施细则》

三、主要内容

该《实施细则》共十二条,明确了奖励范围、申报条件、申报流程、申报纪律等内容。

1.确定奖励标准。该《实施细则》从企业股改、成功上市挂牌、上市主体迁入、上市企业贡献及其他方面明确了财政、地方经济贡献奖励优惠政策,总体沿用原有“倍增行动计划”的奖励范围和奖励额度。结合资本市场发展实际,更新了部分文字表述,以适应目前创业板、科创板、北交所试点注册制的政策背景。

2.列明申报流程。该《实施细则》明确企业上市挂牌奖励的申报流程包括拟上市(挂牌)企业认定、集中申报、组织审核、资金拨付等四个步骤,列明申请奖励需提交的材料,规范奖励兑现流程,引导企业如实上报,确保奖励政策落实到位。

3.确定施行时间。该《实施细则》自2022年210日起施行,《常熟市推进企业上市和上市企业倍增行动计划》(常政办发〔2018〕49号)等相关文件自本细则施行之日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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