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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局服务项目指南(许可项目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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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办事程序 |
需要提供的资料 |
承诺时间 |
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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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设立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内卫星电视节目许可(初审) |
受理->审核->上报 |
1.接收境内卫星电视节目:单位申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2.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单位申请、营业执照或外商(台、港、澳)投资批准证书复印件、申请接收境外卫视节目 |
20个
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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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设立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许可(初审) |
受理->审核->上报 |
1.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单位申请、营业执照或外商(台、港、澳)投资批准证书复印件、台外商护照、申请接收
2.宾馆饭店需提供星级证明或国家标准涉外宾馆的许可证明
3.涉外公寓和涉外小区须提供市涉外项目审查办公室批准的涉外批件,境外房产销售许可证 |
7个
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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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广播电视传送业务、建立有线广播电视转播频道 |
受理->审核->报批 |
1.申请报告
2.论证方案
3.实施方案
4.审批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
7个
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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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设立网上播出前端、信息网络传播广播电影电视类节目 |
受理->审核->报批 |
1.单位申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审批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7个
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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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设立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内卫星电视节目(收费) |
受理->收费 |
(电话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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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地面接受设施管理费:每座天线每年管理费400.00元卫星地面接受设施检验费:每座天线500.00元。中小学管理费免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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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设立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收费) |
受理->收费 |
(电话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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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境外卫视节目的非经营性单位按每座天线每年管理费600元。接收境外卫视节目的经营性单位按每座每年管理费800元。检测费每座天线500元。许可证工本费1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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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苏价费(96)376号、苏财综(96)155号,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 苏价费(97)6号、苏财综(97)2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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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行政服务中心
广电窗口服务电话: |
528220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