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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局服务项目指南(许可项目列表)

发布时间:2008-07-23 09:15:59 文章出处:

广电局服务项目指南(许可项目列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办事程序

需要提供的资料

承诺时间

收费标准

1

设立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内卫星电视节目许可(初审)

受理->审核->上报  

1.接收境内卫星电视节目:单位申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2.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单位申请、营业执照或外商(台、港、澳)投资批准证书复印件、申请接收境外卫视节目

   20

 工作日

 

2

设立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许可(初审)

受理->审核->上报

1.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单位申请、营业执照或外商(台、港、澳)投资批准证书复印件、台外商护照、申请接收

2.宾馆饭店需提供星级证明或国家标准涉外宾馆的许可证明

3.涉外公寓和涉外小区须提供市涉外项目审查办公室批准的涉外批件,境外房产销售许可证

    7

 作日

 

3

广播电视传送业务、建立有线广播电视转播频道

受理->审核->报批  

1.申请报告

2.论证方案

3.实施方案

4.审批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7

 作日

 

4

设立网上播出前端、信息网络传播广播电影电视类节目

受理->审核->报批 

1.单位申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审批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7

 工作日

 

5

设立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内卫星电视节目(收费)

受理->收费

 (电话通知)

 

卫星地面接受设施管理费:每座天线每年管理费400.00元卫星地面接受设施检验费:每座天线500.00元。中小学管理费免收。

6

设立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收费)

受理->收费

 (电话通知)

 

接收境外卫视节目的非经营性单位按每座天线每年管理费600元。接收境外卫视节目的经营性单位按每座每年管理费800元。检测费每座天线500元。许可证工本费15元。

收费依据: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苏价费(96376号、苏财综(96155号,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 苏价费(976号、苏财综(9727

常熟市行政服务中心

广电窗口服务电话:

52822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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