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办理企业退休人员的退休和档案移交工作的具体操作,指导各业务经办机构的日常工作,制定本操作流程。
灵活就业退休人员的退休和档案移交业务的办理由劳动代理单位参照本流程执行。
一、企业准备工作
企业在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提前1个月将有关事宜告知职工本人,向其发放《常熟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告知书》,并由职工本人填写《常熟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基本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信息表》一式两份,经职工实际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核实并盖章确认后,一份由社区留底,一份交单位。对居住在尚未建立社区的新村的退休人员可由当地劳动保障所指定就近社区对其人员管理信息予以接收。
企业按规定对职工人事档案进行整理装订,做到材料齐全、完好。并填制好《企业退休人员移交花名册》和《职工档案清单》。
二、退休条件审核
1、业务流程:单位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常熟市参保职工办理退休基本情况呈报表》、《信息采集表》和职工档案等材料,于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之月,按照退休审批程序到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退休条件审核。
2、业务受理部门:劳动保障局工资与养老保险科或劳动保障服务大厅12-14号窗口——“养老待遇审核”
三、社保减员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手续
1、业务流程:企业经办人员持经审核通过的相关材料到退管业务窗口办理社保减员手续;到养老待遇审核窗口办理养老待遇核定手续;企业经办人员凭审核通过的“企业职工养老待遇审核表”到退管窗口办理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手续。
退管窗口按劳动、财政、物价规定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收取标准收取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并收取退休人员档案、《信息表》、《企业退休人员移交花名册》、《职工档案清单》,并在办理好职工档案的交接手续后,在“企业职工养老待遇审核表”上加盖“退管手续办讫章”。
2、业务受理部门:
劳动保障服务大厅15号窗口——“退管业务”
劳动保障服务大厅12-14号窗口——“养老待遇审核”
四、养老待遇确定
1、业务流程:企业经办人员持加盖退管手续办讫章的“企业职工养老待遇审核表”到养老待遇支付窗口办理养老待遇发放手续,同时变更《社会保险卡》(IC卡)人员类别信息(由“在职”改为“退休”)。
2、业务受理部门:劳动保障服务大厅9-11号窗口——“养老待遇支付”。
五、退休待遇社会化发放
1、业务流程:办理养老待遇社会化发放手续。企业于办妥退休手续次月10日起,持介绍信至社保经办机构领取发放存折,并及时交到退休人员手中,确保退休人员按时领取首月养老金。
2、业务受理部门:劳动保障服务大厅9-11窗口——“养老待遇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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