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代理服务:
政策依据:《江苏省人才流动管理暂行条例》、《常熟市人事代理暂行办法》
服务对象: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合作企业等无主管部门和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用人单位;要求委托人事代理的其他企事业单位。
提供材料: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单位委托人事代理合同书;聘用合同书及有关录用材料;委托人事代理人员清单。
联系电话:52894828 办理地点:常熟市人才服务中心(海虞北路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