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苏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及常熟市《关于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本单位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单位编制了《常熟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㈠公开范围
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常熟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以下简称《主动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中国常熟”政府网站本单位的“政务公开”栏目内查阅,还可以在常熟市现行文件查阅窗口(市行政服务中心内,常熟市海虞北路48号)进行现场查阅。
㈡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单位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公共查阅室公开两种公开形式。本单位网上公开的信息为主动公开的信息,具体网址为(www.changshu.gov.cn);其余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现行文件查阅窗口进行现场查阅。该查阅点开放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2︰30~16︰30,联系电话52822908。
本单位网上公开的信息,除现行有效、需长期公开的信息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单位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单位咨询。
㈢公开时限
政府信息产生后,本单位将在第一时间内公开,最迟在信息产生后30日内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