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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厅认可推广使用的非计划免疫疫苗按照省卫生厅指导性免疫程序

发布时间:2006-03-29 09:55:12 文章出处:

省卫生厅认可推广使用的非计划免疫疫苗按照省卫生厅指导性免疫程序暂定如下:

疫苗名称

初种

复种

甲肝疫苗

4岁

小学二年级

吸附无细胞百日咳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

3针:3月龄开始每针间隔46周

 

麻疹腮腺炎风疹三联减毒活疫苗

1218月龄

 

流感疫苗

6月龄以上

 

水痘减毒活疫苗

12月12周岁(幼儿园中班)

 

接种剂量:卡介苗0.1ml,麻疹疫苗0.2ml,百白破、白破、流脑、乙脑疫苗均为0.5ml,脊髓灰质炎疫苗1粒糖丸。无细胞百白破、乙肝、甲肝、伤寒、风疹、麻风腮、流感、水痘疫苗按说明书规定。

接种途径:卡介苗为皮内接种,脊髓灰质炎疫苗为口服,乙肝疫苗、百白破疫苗为肌肉注射,其余均为皮下注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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