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 1 .学生有下列原因之一,可准予在公办学校之间转学:①全家户口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区县迁移;②在本县(市)内户口及家庭住址跨乡(镇)迁移。 转学手续:监护人持户籍迁移证明(和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到迁入地教育主管部门和转入学校办理同意接收证明(跨省转学除外),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申请需附转入地同意接收证明、户籍迁移证明的复印件。学校审核后开具转学证明,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备案。学生持转学证明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 2 .学生中途转入民办学校就读,需在寒、暑假办理转学手续。民办学校的学生,不得转学到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 高中 1 .学生不准任意转学。全家户口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县迁移的学生可准予转学。 转学手续同上。 2 .重点普通高中一般不接收转学生,在学额许可的情况下,可以接收同级重点高中的转学生。 3 .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的学生不互相转学。 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