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事局 (2003-12-27 16︰37︰29)
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的工作安置,按照分工,随调配偶属国家干部性质的,由人事部门负责安置;随调配偶属工人性质的,由劳动部门负责安置。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工作安置应参照本人职务等级和从事的职业合理安排,与军队转业干部同时接收安置,发出报到通知。 随迁子女需要转学入学的,由安置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安排。
承办部门:常熟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52883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