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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用电指南

发布时间:2006-03-27 11:23:19 文章出处:

单位用电指南

凡常熟地区工矿企业、事业单位、农业、商业、机关、部队、学校、科研单位、个体工商户等,若需要办理用电事宜,请向供电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用电手续

凡属基建项目或大型技改项目的用电客户,在立项前应向供电部门征询供电的可行性。项目批准后应凭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和书面用电申请报告,向供电企业营业厅办理用电申请。

凡是新装用户,应提供上级主部门批准的文件及有关资料,如用电规划、用电设备容量、用电性质、负荷大小等有关文件。对于增容的用户,需携带最近一个月的电费发票(或复印件)。

凡是基建工地、农田水利、市政建设等临时用电,用户凭上级部门批准的文件和书面申请,到供电企业所在地的营业厅办理用电手续。

个体工商户办理用电申请,应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的营业执照(外地来苏的需经本的工商管理部门批准,到供电企业所在地的营业厅办理用电手续。

用户申请分户、移表、并户等变更用电手续,应持有关证明向供电企业所在地的营业厅办理用电手续,申请时需携带最近一次的电费发票(或复印件)。

凡表计故障影响正常用电的用户,请打95598报修。如反映表快、表慢、空转、跳字等,应以书面报告并携带最近一次电费发票(或复印件)到供电企业所在地的营业厅办理有关手续。 用户因迁移、基建结束等需终止用电的,应书面提出申请,在结清电费、计量装置完好的情况下,方可拆表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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