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零担货物运输的基本要求 : 零担货物是指一次托运、计费重量不足3吨的货物。 按件托运的零担货物,单件体积一般不小于零点零一立方米(单件重量十千克以上的除外),不大于一点五立方米;单件重量一般不超过二百千克;货物的长、宽、高度分别不超过三点五米、一点五米和一点三米。 逾限零担货物的托运,由承运人根据起运、中转和到达站的搬运、装卸能力及协议与托运方协商办理。 下列货物一般不予办理零担货物运输: 一、易燃、易爆、剧毒及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二、易破损、易污染、易腐烂及鲜活物品。 上述货物,承运人有条件受理的,按承托双方协议规定办理。
|